勞雇實施相關資通安全管理

勞雇實施相關

人權承諾與政策
為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保障全體同仁基本人權,本集團恪遵營運所在地之勞動相關法規並制定有關人權保障及勞動政策及執行相關措施,保障員工合法權利,遵循「國際人權法典」、「聯合國全球盟約」、「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國際勞工組織(ILO)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責任(OECD)跨國企業指導綱領」、「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責任(OECD)商業行為盡職調查指南」等國際公認之人權標準,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的行為。 本政策適用範圍及於集團所有員工,包含所有正職員工、工時人員、實習生、契約人員,以及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之機構或法人等集團企業與組織。本政策分為以下四項主軸:
(一)多元包容性與平等
本集團禁止僱用童工,禁止強迫勞動。落實職場多元性,秉持開放、公平的原則,不因個人性別、種族、社經地位、年齡、婚姻、家庭狀況、語言、宗教、黨派、國籍、容貌、五官、身心障礙等,有任何差別待遇之語言、態度及行為。消除各種形式之強迫勞動、消除僱傭與就業歧視等,禁止騷擾、尊重隱私權,致力營造一個機會均等、有尊嚴、安全、平等、免於歧視與騷擾之工作環境。 確保僱用政策無差別待遇,落實僱用、薪酬福利、訓練、考評與升遷機會之公平,且提供有效、適當之申訴機制,避免並回應危害員工權益之情事,致力營造平等任用、免於歧視與騷擾之工作環境。
(二)提供健康與安全的職場環境
本集團遵守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定期辦理教育訓練、員工健康檢查或舉辦各項健康促進活動等方式,照護員工身心健康,提供員工安全、健康、衛生的職場環境。
(三)個人資料保護
本集團恪遵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確保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與利用均符合法令規定,以維護及保障個人資料權益。並建置完善之資訊安全管理機制並遵循嚴格的管控規範與防護措施。
(四)促進勞資和諧
提供暢通的溝通管道,並定期召開勞資會議,研議員工權益及福祉事項,以保障雙方權益、促進勞資和諧。
●軒郁國際承諾未來建置人權盡職調查流程,辨識集團潛在人權風險,透過減緩或補救措施,降低人權風險並落實人權管理。
●軒郁國際建置申訴管道與性騷擾申訴管道,若有知悉同仁或往來廠商有不當行為者,不限以匿名或具名之方式申訴,將相關事實說明及提供相關事證以下列方式檢舉,對於申訴人及申訴資料將予以保密及不受報復,公司收到申訴後將依照流程進行調查、處理、回應申訴人的疑慮,並進行必要之改正措施。
(五)人權風險減緩措施
為提供人員(包含受雇者、派遣勞工、技術生及實習生)及求職者免於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並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戒及處理措施,以維護當事人權益及隱私,本集團係有訂定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辦法於2017/5/23經董事會核准後施行,及性騷擾防治辦法於2017/9/30經總經理核准後施行。
(六)人權教育訓練
為全體同仁使吸收更多新知與獲取正確觀念,本集團於2023/1/12係有對全體員工舉辦人權宣導教育講座。

※相關措施與申訴管道※

A.不當行為檢舉管道:
●負責單位:軒郁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稽核主管
●收件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311號7樓
●檢舉信箱:ad@shinybrands.com

▼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
1.檢舉人之姓名等基本資料,亦得匿名檢舉,及可聯絡到檢舉人之地址、電話、電子信箱。
2.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3.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B.性騷擾申訴管道:
●專線電話:02-7730-8909 分機211
●專用電子信箱:hr@shinybrands.com
或親洽人力資源部 或 行政管理處副總

員工福利措施與實施情形

A. 勞保、健保、團保
B. 年終獎金
C. 端午節及中秋節禮品/禮金
D. 生日禮金/禮券
E. 婚喪喜慶及生育致贈禮金、慰問金及育兒補助金
F. 二年一次健康檢查
G. 國內或國外旅遊補助

進修及訓練:
本公司注重員工職涯規劃並致力人才培育,積極鼓勵員工參加各項訓練課程,訓練課程依公司員工職能需要,辦理內訓課程及參加外部單位主辦之課程或研討會,提供公司員工良好之培訓機會。

退休制度與實施情形:
本公司為照顧員工退休生活,安定勞工關係,增進勞資和諧,依照勞動基準法係有訂定員工退休辦法。
本公司適用自民國94年7月1日起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採確定提撥制,每月按薪資總額提撥6%退休準備金存入退休金專戶。

員工人身安全與工作環境保護措施與其實施情形

本公司對於員工人身安全與工作環境保護措施係已實施如下:

  • 定期每年一次勞安及消防講座。
  • 定期每年一次檢核辦公大樓公共消防安全設備。
  • 大樓管理委員會及公司內部則分別有委任專門清潔人員每日作業。

員工、董事酬勞及薪酬政策

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2%為員工酬勞,由董事會決議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得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控制及從屬公司員工,其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2%為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依據每年度公司經營目標,各部門主管依據各部門目標執行分配設定欲達成計劃,於年底開始(每年12月)做目標設定宣達,經由雙向溝通方式由各主管與員工達成共識。主管於評核結束後,依同仁績效表現,公正並確實反映於薪資調整與獎金發放,以獎勵優秀員工。調薪時間得視公司營運狀況調整。年終獎金之發放於每年農曆春節前;業績獎金為每年端午、中秋及春節。